元宇宙網:元宇宙產業委員會:不得以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作為數字藏品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_元宇宙
元宇宙產業委員會發布關于鼓勵數字藏品發展和第三次自律規范的通知,其中提出,不得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數字藏品非同質化特征,變相開展代幣發行融資(ICO)。不得為數字藏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